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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 Studio 開源許可協議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
                   第 3 版,2007年11月19日

版權所有 (C)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s://fsf.org/ 任何人都可以複製同埋分發呢份授權文件嘅逐字副本,但唔可以更改。

                        前言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係一份自由、copyleft 嘅軟件同其他作品授權,專門設計用嚟確保網絡伺服器軟件情況下,同社群之間嘅協作。

大多數軟件同其他實用作品嘅授權,目的都係剝奪你分享同更改作品嘅自由。相反,我哋嘅通用公共授權旨在保證你有權分享同更改一個程式嘅所有版本——確保佢對所有用家都保持係自由軟件。

講到自由軟件,我哋講緊嘅係自由,而唔係價錢。我哋嘅通用公共授權旨在確保你有權分發自由軟件嘅副本(如果你想,仲可以收費),你會收到原始碼或者喺你需要時可以攞到,亦可以更改軟件或者將佢部分用喺新嘅自由程式入面,同埋你知道你可以做呢啲事。

使用我哋通用公共授權嘅開發者,會透過兩個步驟保護你嘅權利:(1) 就軟件主張版權;同埋 (2) 向你提供呢份授權,畀你合法許可去複製、分發同/或修改軟件。

捍衛所有用家自由嘅一個次要好處係,程式其他版本所作嘅改良,如果被廣泛使用,其他開發者就可以採用。好多自由軟件開發者都因為由此產生嘅合作而受到鼓舞同激勵。不過,喺用於網絡伺服器嘅軟件情況下,呢個結果未必會出現。GNU 通用公共授權容許製作修改版本,並令公眾可以喺伺服器上存取,而從來唔向公眾發佈其原始碼。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專門設計嚟確保喺呢啲情況下,修改後嘅原始碼會提供畀社群。佢要求網絡伺服器嘅營運者,向該伺服器嘅用戶提供喺度運行嘅修改版本原始碼。因此,喺可公開存取嘅伺服器上公開使用修改版本,就等於令公眾可以存取修改版本嘅原始碼。

一份較舊嘅授權,叫做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由 Affero 發佈,目的都係達到相似目標。呢份係另一份授權,唔係 Affero GPL 嘅一個版本;但 Affero 已經發佈咗 Affero GPL 嘅新版,容許按呢份授權再授權。

複製、分發同修改嘅確切條款同條件如下。

                   條款同條件

0. 定義。

「呢份授權」係指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第 3 版。

「版權」亦指適用於其他類型作品嘅類版權法,例如半導體掩模。

「程式」係指任何按呢份授權授權、而且可受版權保護嘅作品。每個被授權人都稱為「你」。「被授權人」同「接收者」可以係個人或者機構。

「修改」一件作品,係指以需要版權許可嘅方式,複製或者改編作品全部或部分,但唔包括製作完全相同嘅副本。由此產生嘅作品稱為先前作品嘅「修改版本」或者「基於」先前作品嘅作品。

「受涵蓋作品」係指未經修改嘅程式,或者基於程式嘅作品。

「傳播」一件作品,係指對佢作出任何行為,若果冇許可,根據適用版權法會令你直接或間接承擔侵權責任,但喺電腦上執行佢或者修改私人副本除外。傳播包括複製、分發(有或冇修改)、向公眾提供,以及喺某啲國家嘅其他活動。

「傳遞」一件作品,係指任何可令其他方製作或者接收副本嘅傳播方式。只係透過電腦網絡同用戶互動,而冇傳輸副本,唔算係傳遞。

互動式用戶介面會展示「適當法律通知」,前提係佢包含一個方便且顯眼嘅功能,(1) 顯示適當嘅版權通知,並且 (2) 告知用戶呢件作品冇任何保證(除非有提供保證嘅範圍),被授權人可以按呢份授權傳遞作品,以及點樣睇到呢份授權嘅副本。如果介面顯示一份用戶指令或者選項清單,例如選單,清單中一個顯眼項目就符合呢個標準。

  1. 原始碼。

作品嘅「原始碼」係指最適合修改佢嘅形式。「目標碼」係指作品任何非原始碼形式。

「標準介面」係指一個介面,要唔係係認可標準機構定義嘅正式標準;要唔係,喺指定某種程式語言嘅介面情況下,係該語言開發者之間廣泛使用嘅介面。

可執行作品嘅「系統程式庫」包括除整件作品之外嘅任何內容,(a) 係主要組件嘅通常封裝形式入面包含嘅,但唔係該主要組件一部分;同埋 (b) 只係用嚟令作品同該主要組件一齊使用,或者實作一個其實有公開原始碼實作可供使用嘅標準介面。「主要組件」喺呢個上下文入面,係指特定操作系統(如果有)入面一個主要且必要嘅組件(例如核心、視窗系統等等),或者用嚟產生作品嘅編譯器,或者用嚟執行作品嘅目標碼解譯器。

作品嘅「對應原始碼」喺目標碼形式下,係指生成、安裝,同埋(就可執行作品而言)運行目標碼,以及修改作品所需嘅全部原始碼,包括控制呢啲活動嘅腳本。不過,唔包括作品嘅系統程式庫,或者一般用途工具,或者喺執行呢啲活動時有用、但冇修改而且又唔屬於作品嘅一般可用自由程式。例如,對應原始碼包括同作品原始檔相關嘅介面定義檔,同埋作品明確設計需要嘅共享程式庫同動態連結子程式嘅原始碼,例如呢啲子程式同作品其他部分之間有緊密資料通訊或者控制流程。

對應原始碼唔一定要包括用戶可以從對應原始碼其他部分自動再產生嘅任何內容。

以原始碼形式嘅作品,其對應原始碼就係同一件作品。

  1. 基本許可。

本授權下授予嘅所有權利,都喺程式版權期限內授予,而且只要符合所述條件就唔可以撤回。呢份授權明確確認你有無限權利去執行未修改嘅程式。執行受涵蓋作品所得出嘅輸出,只有喺該輸出按其內容構成受涵蓋作品時,先至受呢份授權約束。呢份授權承認你根據版權法所提供嘅合理使用或者其他等同權利。

只要你嘅授權仍然有效,你可以製作、執行同傳播你唔會傳遞嘅受涵蓋作品,而毋須附加條件。你可以將受涵蓋作品傳遞俾他人,只為咗讓佢哋專門為你作修改,或者為你提供執行呢啲作品嘅設施,前提係你喺傳遞所有你唔控制版權嘅材料時遵守本授權條款。嗰啲為你製作或者執行受涵蓋作品嘅人,必須純粹代表你,喺你指示同控制之下,並且按禁止佢哋喺同你嘅關係以外複製你嘅受版權保護材料嘅條款去做。

喺其他任何情況下進行傳遞,只可以按以下所述條件。唔允許再授權;第 10 條令呢點變得冇必要。

  1. 保護用戶免受反規避法律嘅法律權利。

任何受涵蓋作品,都唔應被視為根據任何適用法律下有效技術措施嘅一部分,而該等法律係為履行 1996年12月20日採納嘅 WIPO 版權條約第 11 條義務,或者禁止或限制規避該等措施嘅類似法律。

當你傳遞一件受涵蓋作品時,你會放棄喺該等規避行為係透過行使本授權就受涵蓋作品賦予嘅權利而完成嘅範圍內,任何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嘅法律權力;而且你亦聲明無意限制作品嘅運作或修改,用作執行你或第三方就作品用戶所享有、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嘅法律權利。

  1. 傳遞逐字副本。

你可以用任何媒介,傳遞你收到嘅程式原始碼逐字副本,前提係你要喺每份副本上明顯而適當咁發佈適當嘅版權通知;完整保留所有聲明呢份授權同依據第 7 條加入嘅任何不可授權條款適用於該程式碼嘅通知;完整保留所有關於冇任何保證嘅通知;同埋連同程式一齊畀所有接收者一份本授權副本。

你可以就你傳遞嘅每份副本收取任何價錢或者免費,亦可以收費提供支援或者保證保障。

  1. 傳遞修改後嘅原始碼版本。

你可以按第 4 條條款,以原始碼形式傳遞基於程式嘅作品,或者由程式產生該作品所作嘅修改,前提係你亦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受涵蓋作品同其他獨立、分開嘅作品編彙埋一齊,而嗰啲作品本質上唔係受涵蓋作品嘅延伸,亦唔係同佢合併到形成一個更大程式,並且編彙同其產生嘅版權,唔會用嚟限制編彙用戶嘅存取或法律權利超出個別作品所允許嘅範圍,咁呢個就稱為「彙編」。將受涵蓋作品納入彙編,唔會令本授權適用於彙編嘅其他部分。

  1. 傳遞非原始碼形式。

你可以按第 4 同第 5 條條款,以目標碼形式傳遞受涵蓋作品,前提係你亦按本授權條款,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傳遞機器可讀嘅對應原始碼:

一段可分離嘅目標碼部分,如果其原始碼被作為系統程式庫而排除喺對應原始碼之外,喺傳遞目標碼作品時毋須包括。

「用戶產品」係指 (1) 「消費品」,即通常用於個人、家庭或家居用途嘅任何有形個人財產;或者 (2) 設計用作或者售賣作裝入住處嘅任何嘢。判斷某產品係咪消費品時,含糊情況應該有利於涵蓋。就某個用戶收到嘅特定產品而言,「通常用於」係指該類產品嘅典型或普遍用途,而唔理該特定用戶嘅身份,或者該特定用戶實際上點樣使用、或者預期或被預期點樣使用該產品。只要該產品並非只有呢啲用途先係其唯一重要用途,佢就屬於消費品,即使佢有重大商業、工業或非消費用途都一樣。

就用戶產品而言,「安裝資訊」係指喺該用戶產品中,從其對應原始碼嘅修改版本安裝同執行受涵蓋作品修改版本所需嘅任何方法、程序、授權鑰匙或其他資訊。該資訊必須足以確保修改後目標碼持續運作,唔會單純因為作出修改而喺任何情況下被阻止或干擾。

如果你根據本條款,喺用戶產品中、連同用戶產品、或者專為用戶產品使用而傳遞一件目標碼作品,而該傳遞係交易一部分,喺交易中用戶產品嘅擁有權同使用權永久或者按固定期限轉移畀接收者(無論交易如何描述),根據本條款傳遞嘅對應原始碼就必須附上安裝資訊。但如果你同任何第三方都冇保留喺用戶產品上安裝修改後目標碼嘅能力,呢項要求就唔適用(例如,作品已經安裝喺 ROM 入面)。

提供安裝資訊嘅要求,唔包括持續提供支援服務、保證或者更新,俾經接收者修改或者安裝咗嘅作品,或者嗰件作品已經被修改或安裝咗嘅用戶產品。當修改本身實質上並唔利地影響網絡運作,或者違反網絡通訊規則同協議時,可以拒絕網絡存取。

按本條款傳遞嘅對應原始碼,以及提供嘅安裝資訊,必須採用公開記錄嘅格式(並且有公開可得嘅原始碼實作),而且解壓、閱讀或複製時唔可以要求任何特別密碼或者金鑰。

  1. 附加條款。

「附加許可」係指透過就本授權嘅一項或多項條件作出例外,而補充本授權條款嘅條款。適用於整個程式嘅附加許可,喺適用法律下有效嘅範圍內,應視為已包含喺本授權入面。如果附加許可只適用於程式嘅一部分,嗰部分可以按該等許可單獨使用,但整個程式仍受本授權約束,而唔受附加許可影響。

當你傳遞受涵蓋作品嘅副本時,你可以選擇喺該副本或者其任何部分移除任何附加許可。(附加許可亦可以書面要求喺你修改作品時喺某啲情況下自行移除。)你可以就你加入受涵蓋作品嘅材料加入附加許可,前提係你對該等材料有或者可以給予適當嘅版權許可。

儘管本授權有任何其他條文,就你加入受涵蓋作品嘅材料而言,只要你獲得該材料嘅版權持有人授權,你可以用以下條款補充本授權:

本授權中其他所有非許可附加條款,都視為第 10 條所指嘅「進一步限制」。如果你收到嘅程式或者其任何部分包含聲明,表示佢受本授權連同一項進一步限制所約束,你可以移除該條款。如果授權文件包含進一步限制,但容許按本授權再授權或者傳遞,你可以向受涵蓋作品加入受該授權文件條款約束嘅材料,前提係該進一步限制喺該等再授權或者傳遞之後唔再繼續有效。

如果你按本條款向受涵蓋作品加入條款,你必須喺相關原始檔中,放置一份適用於該等檔案嘅附加條款聲明,或者一份指示喺邊度可以搵到適用條款嘅通知。

附加條款,無論係許可性定非許可性,都可以用一份獨立寫成嘅授權形式,或者以例外形式提出;上述要求兩種情況都適用。

  1. 終止。

除非本授權明確允許,否則你唔可以傳播或者修改受涵蓋作品。任何其他方式試圖傳播或者修改都係無效,並會自動終止你喺本授權下嘅權利(包括第 11 條第三段授予嘅任何專利授權)。

不過,如果你停止所有違反本授權嘅行為,咁你從某個版權持有人得到嘅授權就會恢復效力,(a) 暫時恢復,除非同直到該版權持有人明確而最終終止你嘅授權;以及 (b) 永久恢復,如果該版權持有人喺停止違規後 60 日內之前,未有以某啲合理方式通知你該違規。

而且,如果該版權持有人以某啲合理方式通知你有關違規,呢次係你第一次從嗰位版權持有人收到呢份授權(就任何作品而言)違規通知,並且你喺收到通知後 30 日內糾正違規,你從該版權持有人得到嘅授權亦會永久恢復。

你喺本條款下嘅權利一旦終止,並唔會終止其他各方根據本授權從你嗰度收到副本或者權利所獲得嘅授權。如果你嘅權利已經終止而且未有永久恢復,你就無資格根據第 10 條獲得同一材料嘅新授權。

  1. 持有副本唔需要接受。

你唔需要接受本授權,先可以接收或者執行程式嘅副本。純粹因使用點對點傳輸接收副本而產生嘅受涵蓋作品附帶傳播,同樣唔需要接受。不過,除本授權之外冇任何嘢授予你傳播或者修改任何受涵蓋作品嘅許可。如果你唔接受本授權,呢啲行為就屬侵權。因此,透過修改或者傳播受涵蓋作品,你即表示你接受本授權作呢啲行為。

  1. 下游接收者自動獲得授權。

每次你傳遞受涵蓋作品,接收者都會自動從原始授權人獲得一份授權,喺本授權下執行、修改同傳播該作品。你唔需要負責強制第三方遵守本授權。

「實體交易」係指轉移機構控制權,或者其大部分資產,或者將機構分拆,或者機構合併嘅交易。如果受涵蓋作品嘅傳播係因實體交易而產生,咁該交易中每一位收到作品副本嘅各方,都會同樣收到其前任權益人根據上一段所擁有或可以給予嘅所有作品授權,以及有權從前任權益人取得作品對應原始碼嘅權利,如果前任有該原始碼或者可以透過合理努力攞到。

你唔可以就本授權授予或確認嘅權利行使施加任何進一步限制。例如,你唔可以就行使本授權授予嘅權利收取授權費、權利金或者其他費用,亦唔可以提出訴訟(包括訴訟中的反索償或者反申索),指控透過製作、使用、銷售、提供銷售或者進口程式或其任何部分而侵犯任何專利權利要求。

  1. 專利。

「貢獻者」係指授權使用本授權下嘅程式或者基於程式嘅作品嘅版權持有人。如此獲授權嘅作品稱為貢獻者嘅「貢獻者版本」。

貢獻者嘅「基本專利權利要求」係指由貢獻者擁有或控制嘅所有專利權利要求,無論係已經取得或者日後取得,凡係按本授權允許,透過製作、使用或者銷售其貢獻者版本某種方式就會構成侵權嘅,都包括在內;但唔包括僅僅因為進一步修改貢獻者版本而會構成侵權嘅權利要求。就呢個定義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授權要求嘅方式授予專利再授權嘅權利。

每位貢獻者都按其基本專利權利要求,向你授予一份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嘅專利授權,容許你製作、使用、銷售、提供銷售、進口,以及以其他方式執行、修改同傳播其貢獻者版本嘅內容。

喺以下三段入面,「專利授權」係指任何明示協議或者承諾,無論如何命名,都係唔執行某項專利(例如明示允許實施一項專利,或者承諾唔就專利侵權起訴)。向某一方「授予」呢種專利授權,係指作出呢種協議或者承諾,唔對該方執行專利。

如果你傳遞一件受涵蓋作品,而你明知並依賴某項專利授權,而該作品嘅對應原始碼並冇透過公開可用嘅網絡伺服器或者其他容易存取嘅方式,按本授權條款免費提供畀任何人複製,咁你必須要嘛 (1) 令對應原始碼如此可用;要嘛 (2) 安排自己失去該專利授權就呢件特定作品所帶來嘅利益;要嘛 (3) 按符合本授權要求嘅方式,將該專利授權延伸畀下游接收者。「明知並依賴」係指你實際知道,若果冇該專利授權,你喺某國傳遞受涵蓋作品,或者你嘅接收者喺某國使用受涵蓋作品,將會侵犯你有理由相信有效嘅該國一項或多項可識別專利。

如果根據或連同一次單一交易或安排,你傳遞,或者透過促成傳遞而傳播一件受涵蓋作品,並向接收受涵蓋作品嘅某啲各方授予專利授權,許可佢哋使用、傳播、修改或者傳遞受涵蓋作品嘅特定副本,咁你所授予嘅專利授權就會自動延伸到所有受涵蓋作品接收者同基於佢嘅作品。

如果一項專利授權唔包含其涵蓋範圍內嘅某些權利、禁止行使某些權利、或者以唔行使本授權明確授予嘅一項或多項權利作為條件,咁佢就屬於「歧視性」。如果你係同一間從事軟件分發嘅第三方有安排,而你根據你傳遞該作品嘅活動程度向該第三方付款,並且該第三方向任何本應從你度收到受涵蓋作品嘅各方,授予一項歧視性專利授權,而呢項授權係 (a) 連同你傳遞嘅受涵蓋作品副本(或由該等副本製作嘅副本)有關;或者 (b) 主要為咗並且連同包含受涵蓋作品嘅特定產品或彙編有關,咁你唔可以傳遞受涵蓋作品,除非你喺 2007年3月28日之前已經簽訂該安排,或者該專利授權已經授出。

本授權中任何嘢,都唔應解釋為排除或者限制根據適用專利法你可能另外享有嘅任何默示授權或者其他抗辯。

  1. 唔可以迫使其他人放棄自由。

如果施加喺你身上嘅條件(無論係法院命令、協議或者其他方式)同本授權條件有衝突,呢啲條件唔會免除你遵守本授權條件。如果你唔可以同時履行本授權同任何其他相關義務,咁結果就係你根本唔可以傳遞佢。例如,如果你同意咗條款,要求你就你向他人傳遞程式而向下游再傳遞收取權利金,你要同時滿足嗰啲條款同本授權,唯一方法就係完全唔去傳遞該程式。

  1. 遠端網絡互動;同 GNU 通用公共授權一齊使用。

儘管本授權有任何其他條文,如果你修改程式,你修改後嘅版本必須顯眼咁向所有透過電腦網絡遠端同佢互動嘅用戶(如果你嘅版本支援呢種互動)提供機會,讓佢哋透過某啲標準或者慣常嘅軟件複製方式,由網絡伺服器免費獲取你版本嘅對應原始碼。呢份對應原始碼應包括根據以下段落納入嘅 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3 版涵蓋嘅任何作品嘅對應原始碼。

儘管本授權有任何其他條文,你可以將任何受涵蓋作品同按 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3 版授權嘅作品連結或者合併成一個合併作品,並傳遞由此產生嘅作品。本授權條款仍然適用於屬於受涵蓋作品嘅部分,但同其合併嘅作品仍然受 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3 版約束。

  1. 本授權嘅修訂版本。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不時可能發佈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嘅修訂版同/或新版本。呢啲新版本喺精神上同現行版本相似,但細節上可能為咗應對新問題或者新顧慮而有所不同。

每個版本都有一個可識別嘅版本號。如果程式指明某個編號版本嘅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或者任何更後版本」適用於佢,你可以選擇遵循該編號版本或者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嘅任何更後版本嘅條款同條件。如果程式冇指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嘅版本號,你可以選擇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曾經發佈過嘅任何版本。

如果程式指明某個代理人可以決定未來可以使用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嘅邊個版本,咁該代理人對某版本嘅公開接受聲明,就永久授權你為程式選擇該版本。

較後版本嘅授權可能畀你額外或者不同嘅許可。不過,你選擇遵循較後版本,並唔會令任何作者或者版權持有人承擔額外義務。

  1. 免責聲明。

喺適用法律允許嘅範圍內,程式冇任何保證。除非版權持有人同/或其他各方以書面另有聲明,否則佢哋係按「現狀」向你提供程式,唔提供任何種類嘅保證,無論明示定默示,包括但不限於對可銷售性同適合特定用途嘅默示保證。就程式嘅質量同表現而言,全部風險都由你承擔。如果程式證明有缺陷,你要自行承擔所有必要維修、修理或者更正嘅費用。

  1.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者有書面同意,任何版權持有人,或者任何按上文允許修改同/或傳遞程式嘅其他方,都唔會對你就損害負責,包括因使用或者無法使用程式而引致嘅任何一般、特殊、偶然或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資料遺失、資料被弄錯、你或者第三方承受嘅損失,或者程式無法同任何其他程式運作),即使嗰位持有人或者其他方已經被告知有可能發生呢啲損害都一樣。

  1. 第 15 同第 16 條嘅解釋。

如果上面提供嘅免責聲明同責任限制,按照佢哋嘅條款喺當地法律下唔能夠產生效力,審理法院就應適用最接近喺同程式有關嘅全部民事責任絕對豁免嘅當地法律,除非一份程式副本係連同保證或者責任承擔並且作為收費回報一齊提供。

如果你開發一個新程式,而且你想佢盡可能有利於公眾,達成呢個目標最好嘅方法,就係將佢做成自由軟件,令人人都可以按呢啲條款再分發同修改。

要咁做,就將以下通知附加到程式。最好將佢哋附加喺每個原始檔案開頭,咁就最有效咁聲明免責;而且每個檔案都應該至少有「copyright」嗰一行,同埋指向完整通知所在位置嘅提示。

另外,仲要加上點樣透過電子郵件同紙本郵寄聯絡你嘅資料。

如果你嘅軟件可以透過電腦網絡同遠端用戶互動,你亦應該確保佢提供一種方法畀用戶攞到原始碼。例如,如果你嘅程式係一個網頁應用程式,佢嘅介面可以顯示一條「Source」連結,帶用戶去一個代碼檔案庫。你可以提供原始碼嘅方法有好多種,而唔同程式適合唔同方案;關於具體要求,請睇第 13 條。

如果有需要,你亦應該叫你嘅僱主(如果你係程式員)或者學校,簽一份程式嘅「copyright disclaimer」。更多有關呢點,以及點樣套用同遵守 GNU AGPL,請睇 https://www.gnu.org/lic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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